“这意味着医院‘无废化’建设逐步下沉覆盖到县、乡一级,加快了绍兴市‘无废细胞’创建进程。”日前,浙江省绍兴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无废办,对今年初全市新申报的35 家医院进行了“无废医院”建设情况抽查核验。抽查结果显示,各医院均按照《绍兴市“无废医院”评价指标》8 个项目严格落实相关工作,自评和现场考核情况均已达标,符合创建标准要求。这是继首批18 家“无废医院”创建成功之后的又一成果。
据了解,“无废医院”评价指标采取绍兴市统一的标准体系,无论是三甲医院还是乡镇(社区)卫生院,均需按照指标要求严格推进,其中1 项关于发生重大安全、环保等事故的硬性指标,也是一票否决项;其余7 项涉及组织管理、医院环境、医废管理、污水处置、可回收物管理、信息宣传及其他附加项目等, 总分大于等于90 分的医院可获评“无废医院”。
在绍兴市人民医院,全院已设置了全新的垃圾分类投放容器,并对功能完善但标识不清的垃圾桶张贴正确标识。医院还通过规范医疗废物、废水等回收处置流程,高效利用智慧管理平台等手段,医院实现了就不同物资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清理与回收合同,可回收物资回收处置率达到99.5% 以上。
据悉,《绍兴市“无废医院”评价指标》在浙江省尚属首创。绍兴市作为浙江省唯一一座试点城市,在制定包括“无废医院”在内的“无废细胞”建设标准时,既有对符合地方实际的考虑,也有经验推广的作用。绍兴市于2020 年率先制定并推行“无废医院”建设标准。今年,浙江省无废办在该标准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,并在浙江省推广。(绍兴市卫健委)